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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省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的通知

zhushican zhushican 2018年02月25日 备案新闻 我有话说(0人讨论) 1257次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名称规范和域名规范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规范和域名规范

  (一)政府网站名称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以本地、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调整,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政府网站要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

  (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规范。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hubei.gov.cn”域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gov.cn”结构的域名,其中□□□为市(州)、县(市、区)名称拼音对应的字符串。

  (三)政府部门网站域名规范。省政府部门网站使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二级域名,其结构为“○○○.hubei.gov.cn”,其中○○○为部门中文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例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为发改委,其域名为“fgw.hubei.gov.cn”(省政府部门网站域名参见附件1)。

  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域名由各市(州)政府比照省政府部门网站域名统一规划制定。垂直管理政府部门的网站域名可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规范。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如全拼音或简拼音)必须明确主域名。

  (四)中文网站域名注册。各政府网站应按照省编办有关规定注册“.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并做好中英文域名绑定和网站挂标工作。

  二、变更流程

  (一)情况摸底。省直各部门确定二级域名(如有特殊需求可变更),上报本部门网站基本情况,包括:“网站名称”、“网站现有域名”、“网站服务器IP(优先使用性能稳定运行的CNAME)”、“技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测试解析新域名。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本地各部门网站新域名的解析(或委托域名代理商办理),解析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同步添加网站新域名,并与相应的主机头进行绑定,开展新域名的测试工作。

  (三)新域名启用。新域名测试通过后,即刻启用新域名。为了保证网站的稳定性,原域名可继续保留解析,新旧域名可并行运行,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站相关数据的新旧域名配置更替。

  (四)注销备案。新旧域名配置更改完成后,删除原域名解析,对原域名进行“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详见附件2),并更新中文域名绑定的英文域名。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的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只能保留其主站。请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本部门网站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传真至省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上报的网站基本情况,于10月16日前完成各部门的新域名解析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新域名的联调。各部门停止使用原域名前,应做好新域名启用及原域名停用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按照网站ICP备案的要求,有关部门填报网站原域名注销备案申请表,报省通信管理局审批后,停止使用原网站域名。

  (三)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要认真做好本地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规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原域名的注销备案和中文域名绑定英文域名的变更工作可采取全市集中方式,分别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编办统一办理。各地政府网站名称规范和域名规范工作应于2017年12月底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编办党丹027-87236601;省通信管理局胡雅菲彭骏027-87796665,027-87796866;省政府电子政务办黄丽萍027-87233596,传真027-8723680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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